關于印發《蘇州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操作規程及操作要點》的通知2014年

關于印發《蘇州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操作規程及操作要點》的通知
各市改委、區發改局(委)、園區經發局:
為規范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辦理工作,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分布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能新能[2013]433號)、《省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126項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蘇政發[2013]149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蘇政發[2014]1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蘇州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操作規程及操作要點》,請予執行。
蘇州市發改委
2014年6月10號
蘇州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
操作規程及操作要點
一、備案的權限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行備案制管理。
蘇州市域內企業投資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蘇州市發改委實行備案;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區域內投資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各縣級市、區實行備案。
二、項目備案操作規程
(一)企業項目備案
1.項目備案的流程
(1)項目投資企業向項目屬地發改部門申請項目備案,屬地發改部門經初審后報蘇州市發改委;
(2)資企項目備案申請表(表格從蘇州市發改委網站下載)及備案所需提供的相關材料,報蘇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發改委窗口;
(3)窗口受理并通過形式審查,擬文交能源處、法規處會簽;
(4)簽通過并經辦公室核稿,交分管主任審定;
(5)分管主任審定并簽發后,交辦公室打印并由窗口蓋章;
(6)備案文件由窗口交屬地發改部門。
2.備案需提供的材料
(1)屬地發改部門的項目備案請示
(2)項目備案申請表
(3)項目投資企業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
(5)房屋租賃合同和合同能源管理協議(如建筑物非項目建設單位所有)
(6)荷載復核計算書
(7)技術方案
(二)自然人項目備案
1.項目備案的流程
(1)自然人直接向項目屬地電網企業申請登記;
(2)屬地電網企業集中一批項目后,向屬地發改部門申請備案;
(3)屬地發改部門按屬地所規定的備案流程辦理備案。
2.備案需提供的材料
(1)屬地電網企業的項目備案請示
(2)電網企業的并網接入意見
(三)項目備案操作要點
(1)合同能源管理協議可包含房屋租賃合同。
(2)載荷復核計算書必須由有資質的建筑設計單位出具。
(3)技術方案由光伏發電設計能力的單位提供。
(4)項目投資企業不得自行變更項目備案文件的主要事項,包括投資主體、建設地點、項目規模、運營模式等。
(5)自然人的集中備案項目應視作一個項目實行備案管理。
(6)電網企業直接受理自然人登記申請后,應對住宅的房屋產權證或住宅區域內物業及相關鄰里的意見、房屋載荷的安全證明以及技術方案進行審核,確認符合相關要求后,再集中向屬地發改部門申請備案。
(7)自然人項目集中備案后,屬地發改部門應將備案文件向蘇州市發改委報備。
(8)不需要國家資金補貼的項目由各地發改部門自行管理。